在产科预防孕妇早产常给予静脉滴注硫酸镁,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简称 FDA)建议对于先兆早产保胎的孕妇硫酸镁的使用最好不要超过 5~7 天。基于此,硫酸镁的药品分类由 A 类变更为 D 类,并在药品说明书中增加了这一新的警示信息。
关于硫酸镁在产科的使用指征及时间,FDA 及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将其建议发表在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期刊上。
其建议是根据 FDA 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 18 例异常情况报告及一些流行病学分析数据得出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局限性,但仍提示长期使用硫酸镁可能与胎儿和新生儿骨脱钙和骨折相关。
硫酸镁已在产科应用数十年,大量的研究关注了其在不同情况下的疗效在产科仍缺乏对硫酸镁明确及标准的使用指导。因此,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继续推荐,在有合适的产科指征和适当治疗持续时间的情况下,可短期应用硫酸镁(一般小于 48 小时)。包括:
1. 预防和治疗子痫前期及子痫;
2. 对可能发生早产的孕妇给予保护胎儿神经系统治疗(孕周小于 32 周);
3. 对于可能在 7 天内发生早产的孕妇,可延长妊娠时间(最长 48 小时),便于产前给予糖皮质激素以促进胎肺成熟。
不推荐在孕 34 周之后及 24 周之前应用硫酸镁,而对于孕 23 周的患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医生不能因为 FDA 修改了硫酸镁的分类而停止使用硫酸镁。实际上,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从未推荐长期使用硫酸镁。因此,FDA 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硫酸镁的非适应证使用和不规范使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