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孕妇的分娩方式—自己做主

2014-10-23 10:11 来源:丁香园 作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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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ICP)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以皮肤瘙痒、血清胆汁酸增高、伴或不伴有转氨酶升高为特征。全球各地发病率不等(0.32%-5.6%)。大部分孕妇的瘙痒发生在妊娠晚期,分娩后瘙痒自行消失。

据报道,该疾病与不能解释的、不断增加的死产率密切相关。这种死产一般发生在孕37-39周。为了避免妊娠晚期死产的发生,临床医生一般建议患有ICP的孕妇在不到39周时就进行分娩。这种积极处理ICP孕妇的做法已经被国际接受。

美国妇产科学院也赞同对ICP的孕妇采取积极的处理方式。然而,在2006年和2011年,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RCOG)均指出对ICP孕妇所采取的积极处理方式应当被孕妇自我管理的的方式取代。

为了解决这一争议,来自美国林肯医院和心理健康中心的Cassandra E. Henderson博士和 Reena R. Shah博士等实施了一项关于ICP孕妇发生不能解释的死产现象的系统性调查,从而来评估建议<39周ICP孕妇分娩这种医学倾向的证据。

研究人员严格收集了1986-2011年期间16篇关于ICP孕妇死产率的相关文献,并根据是否对ICP孕妇采取积极处理将这16篇文献分为2组。

组1为期待组,有6篇文章,没有对ICP孕妇采取积极处理的方式;组2为积极处理组,有10篇文章,对ICP孕妇采取了积极处理的方式。

研究结果显示,组1中ICP孕妇死产的发生率为1.2%,与1967年所有孕妇1.1%的死产发生率和2011年0.6%的死产发生率相似。然而,这样的数据却被用来作为ICP可以增加死产发生率的证据。组2中报道的ICP孕妇死产发生率也是与当时各国孕妇整体的死产发生率相似。但是,组2中的数据却最终成为支持对ICP孕妇采取积极处理方式的证据。

通过分析,研究人员发现,以往支持积极处理ICP孕妇的相关证据存在不合理性。同时,人为让孕妇在39周前分娩可能会对母体和胎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因此,研究人员建议ICP孕妇采取自我管理的模式代替目前盛行的积极处理模式。ICP孕妇的管理应当以孕妇本人为中心,管理决策应当由孕妇本人决定。医生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她们目前存在的科学证据和争议,以及各种管理方式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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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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