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巯咪唑致出生缺陷再添新证

2014-11-06 09:51 来源:丁香园 作者:desper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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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项最新研究显示,Graves病治疗药物甲巯咪唑与出生缺陷有关。日本国家儿童健康与发展中心的Naoko Arata教授称,POEM研究中期分析显示,妊娠早期接受甲巯咪唑治疗的女性,其甲巯咪唑相关胚胎病发生率远高于普通人群,分别为5.9%和0.1%。并指出,妊娠早期胎儿器官发育期间,孕妇应避免使用这些药物。

由于妊娠早期使用甲巯咪唑与胎儿出生缺陷有关,因此,当前大多数指南建议在妊娠期停止使用甲巯咪唑,并提出这些女性应该使用丙硫氧嘧啶治疗进行替代。但是,丙硫氧嘧啶治疗有可能会导致肝损伤,此外,最近一些研究提示,丙硫氧嘧啶治疗也有可能会导致出生缺陷。

事实上,在去年美国甲状腺协会(ATA)会议上,丹麦研究者曾报道,这两种药物都可能导致胎儿出生缺陷风险增加。与普通人群相比,妊娠早期接受丙硫氧嘧啶和甲巯咪唑治疗孕妇,其胎儿出生缺陷风险分别增加50%和75%。

为了确定妊娠前12周内接受甲巯咪唑治疗是否可增加甲巯咪唑相关胚胎病发病率,Arata教授及其同事进行了这项前瞻性、多中心、观察性POEM研究。该研究中,甲巯咪唑相关胚胎病包括后鼻孔闭锁、食管闭锁、器官发育不全、脐部发育缺陷和脐疝。

从2008年开始,日本孕期药物信息研究所下属多家甲状腺诊所对怀孕的Graves病患者进行登记。如果这些患者在妊娠早期使用过任何剂量的甲巯咪唑,不论是否使用丙硫氧嘧啶,都归入甲巯咪唑组。而丙硫氧嘧啶组仅纳入那些在妊娠早期只使用丙硫氧嘧啶,没有使用甲巯咪唑的患者。此外,Arata教授等还招募了一组妊娠期未使用任何抗甲状腺药物的女性受试者作为对照组。2011年,当第5例甲巯咪唑相关发育异常胎儿出生时(共有85例活产儿),Arata教授等决定进行中期分析。

Arata教授透露道,这5例甲巯咪唑相关发育异常胎儿在整个妊娠期都暴露于甲巯咪唑。分析后发现,宫内暴露于甲巯咪唑的胎儿发生甲巯咪唑相关胚胎病风险远高于普通人群,预计这部分人群发生胚胎病的比值比将超过20。而丙硫氧嘧啶组(122例)和对照组(86例)中没有甲巯咪唑相关胚胎病病例。而且,脐肠系膜管未闭伴或不伴脐疝是最常见的甲巯咪唑相关胚胎病。

Arata教授指出,强烈建议Graves病女性在胎儿器官发育期不要使用甲巯咪唑。并补充道,对于Graves病女性患者而言,孕前咨询极为重要。

当被问及是否所有计划妊娠女性都应将甲巯咪唑改为丙硫氧嘧啶,Arata教授指出,很难确定一名女性的确切怀孕时间,而且,丙硫氧嘧啶治疗时间延长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肝损伤风险。但是,一旦确认患者已怀孕,就应及时建议患者将甲巯咪唑改为丙硫氧嘧啶。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首席内分泌学家Bryan Haugen教授(未参与这项研究)在对该研究进行评论是指出,对于已怀孕和计划怀孕的女性而言,评估抗甲状腺药物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当前的建议是,由于甲巯咪唑有可能会导致胎儿发育异常,而丙硫氧嘧啶可能会增加母亲肝损伤风险,因此,Graves病患者在妊娠早期使用丙硫氧嘧啶,然后在妊娠中期和妊娠晚期改为甲巯咪唑治疗。

一些新的、更大规模的研究显示,抗甲状腺药物仅轻微升高胎儿发育异常风险,特别是甲巯咪唑,并且,甚至有些研究提示丙硫氧嘧啶有更高的胎儿发育异常风险。而这项研究再次证实,甲巯咪唑治疗有可能会导致胚胎病或发育问题,并建议在胎儿器官发育时期不要使用甲巯咪唑。这个观点与当前指南建议相一致。

Bryan Haugen教授最后透露道,ATA妊娠期和产后甲状腺疾病特别工作组不久将重新开会,对最新的研究数据进行审查,并可能会对现有指南进行稍微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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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cheng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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