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分泌门诊量巨大,其中超过一半的患者因甲状腺相关疾病而就诊。近年来,甲状腺功能对妊娠、产后的影响正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咨询以及治疗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尤其是妊娠期甲减的患者数量日益增加。本文参阅最新指南以及临床经验,就妊娠期甲减的诊疗做一总结。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
促甲状腺激素(TSH)是反映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状态最为准确的指标。如果实验室未能建立每 3 个月所特异的 TSH 正常值范围,则推荐以下参考值:
妊娠前三个月为 0.1-2.5 mIU/L;
妊娠中间三个月为 0.2-3.0 mIU/L;
妊娠后三个月为 0.3-3.0 mIU/L。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排除诸如垂体 TSH 瘤、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征等继发因素,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主要包括三种常见情况:
(1)临床甲减: TSH 水平升高>2.5 mIU/L 伴 FT4 浓度减低。如果 TSH 水平在 10.0mIU/L 或以上,则无论 FT4 水平是否低于正常,都要考虑临床甲减的可能;
(2)亚临床甲减:血清 TSH 在 2.5-10 mIU/L 之间,但 FT4 浓度正常;
(3)母体孤立性低 T4 血症:母体 TSH 水平正常,但 FT4 浓度低于妊娠正常参考值第 5 个或第 10 个百分位点。
注意事项
(1)妊娠期临床甲减均应治疗。
对于计划怀孕的女性,应该在怀孕前使 TSH 控制在 2.5mIU/L 以下再怀孕,妊娠前较低水平的 TSH(在非妊娠女性正常参考范围内)可以减少妊娠前 3 个月 TSH 增高的可能性。正在接受 LT4 治疗的甲减患者,一旦出现停经或是家庭妊娠试验阳性时,需进一步明确是否怀孕,对于明确妊娠的甲减女性,需增加 25%-30% 的 LT4 剂量。
(2)妊娠期母体孤立性低 T4 血症无需治疗。
迄今为止还没有研究证实治疗母体孤立性低 T4 血症存在益处,因此对孕妇进行常规的 FT4 筛查不予推荐。
(3)妊娠期亚临床甲减情况特殊应对。
无论 TPOAb 正常与否,目前对亚临床甲减孕妇是否需要 LT4 治疗尚缺乏充分的依据,考虑到亚临床甲减的不良影响,权衡利弊,笔者建议对亚临床甲减给予 LT4 治疗,美国内分泌协会也建议 LT4 治疗。LT4 治疗的目标是使孕妇血清 TSH 值恢复妊娠期正常水平(见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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