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西兰发布了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GDM)的筛查诊断和管理指南,旨在为 GDM 的诊治及管理提供循证医学证据。该指南覆盖了未确诊的糖尿病的早期筛查和 GDM 的筛查诊断及管理。同时,追踪 GDM 患者产后发展成为2型糖尿病的建议亦包括在内。
对于有潜在风险的、未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应在孕前行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若HbA1c≥ 50 mmol/mol ,建议患者至妊娠期糖尿病专家门诊就诊;若HbA1c 为41-49 mmol/mol ,应指导糖尿病饮食,并在孕 24-28 周时行 OGTT。因 HbA1c 试验不够敏感,故不能作为 GDM 的诊断性试验。
在孕 24-28 周期间,既往无糖尿病病史且HbA1c 值为41-49 mmol/mol的患者应行 2 小时的 75 g OGTT:空腹血糖≥ 5.5 mmol/L或2小时血糖≥9.0 mmol/L应诊断为 GDM。其余孕妇行 50 g 糖筛试验,观察 1 小时的血糖:血糖≥ 11.1 mmol/L 无需进一步检测,直接诊断为 GDM;血糖7.8-11.0 mmol/L应立即行75g OGTT。若空腹血糖或 2 小时血糖为临界值,为 GDM 高危患者,应每周自行监测血糖。
GDM 从预防做起,孕妇应合理、健康饮食,并适当运动,每周大部分时间应坚持至少 30 分钟的有氧运动。被诊断为 GDM 的患者应于专科门诊治疗,包括专业的膳食指导、生活方式及健康教育等。在膳食方面,建议每天摄入的糖类应在每餐及零食中摊开,每天应摄入至少 175 g 糖类,要有优质蛋白,减少饱和脂肪酸的摄入。尽可能按孕期体重增长曲线控制饮食。
如果在上述方式处理下,血糖仍控制欠佳者,可考虑使用口服降糖药(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和/或胰岛素。血糖应达到下一目标:空腹血糖≤5.0 mmol/L,餐后1h血糖≤7.4 mmol/L,餐后2h血糖≤6.7 mmol/L。
血糖控制良好(血糖达标率达 90% 以上)者,建议在预产期内分娩(有并发症者)。对于产程进展好、胎儿发育正常及没有产科并发症者,建议经阴道分娩。对于血糖控制欠佳、存在母儿并发症(如高血压、子痫前期、巨大儿、高龄产妇)者,分娩应适当提前。
在产后即时护理方面,产后24小时内应就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连续两次血糖异常者应及时请专科会诊;如果血糖正常范围内则24小时后无需继续监测。鼓励产妇尽早接触、早吸吮(最好一小时内),生后48小时内尽量多喂奶(隔两到三小时一次);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2小时、4小时各测血糖,然后每4小时监测一次,最好是在喂奶前测定,直至连续三次血糖值>2.6mmol/L。
对于<2.6mmol/L的新生儿,应适当添加人工喂养。如果连续两次,每次间隔1小时的血糖监测均低于2.6mmol/L,应考虑转儿科治疗;任何一次的血糖低于2.0mmol/L,应立即转儿科治疗。
在产后的追踪及管理方面, GDM患者应在产后行2型糖尿病相关筛查,并且每年定期复查。在产后第三月行HbA1c筛查:HbA1c≤ 40 mmol/mol,为正常范围,一年后复查;41-49 mmol/mol为糖尿病前期或糖耐量受损,建议调节饮食及生活方式,若产妇超过 35 岁,应做全面的心血管危险评估,并六个月后复查;≥50mmol/mol并有糖尿病症状者,复查HbA1c或者查空腹血糖,并于专科就诊。
基层医疗机构应开展产后糖尿病筛查。对于有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产妇,予以饮食及生活方式教育,并指导维持健康的体重范围。对于妊娠期糖尿病的管理,不能只把目光放在孕期筛查及处理上,产后的筛查及管理也应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