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病合并妊娠:是留还是流?

2015-04-03 07:05 来源:丁香园 作者:杨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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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病对妊娠有很大影响,随着病情进展,生育能力也会随之下降,母胎并发症如流产、先兆子痫、早产等也明显增加。因此,患有慢性肾病的孕妇在临床上处理起来特别棘手。计划怀孕的慢性肾病患者必须做好全面的孕前咨询、孕前检查和产检并制定严格的治疗措施预案。

慢性肾病合并妊娠对胎儿的总影响率是正常妊娠胎儿的5倍,而对孕妇的影响则是正常孕妇的2倍。慢性肾病的分期越高则风险更大。即使是在医生指导下的妊娠,慢性肾病1-2期妊娠风险仍旧明显高于正常孕妇,3-5期女性因其流产、先兆子痫、早产的发生率远高于正常孕妇,通常需要避孕。

近日,为探讨慢性肾病女性能否妊娠以及妊娠的利弊,澳大利亚悉尼大学Tong教授等对影响妊娠决策的原因做了系统性总结,并将文章发表在 Nephrol Dial Transplant 杂志上。

研究人员对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了全面研讨,确立了纳入标准(年龄大于18岁,慢性肾病 1-5期、5D和5T;一般情况、教育程度、危险因素、思想观念、孕产史、妊娠并发症、遗传筛查等),并分析了慢性肾病结局,最后总结出影响治疗决策的七大不同因素:渴望生育,实现社会价值,出生缺陷,犹豫不定和内心的矛盾,消极心理,良好决策和病情恶化。

临床建议

1. 妊娠对肾功能影响较大的患者,建议终止妊娠。

特别是遗传性肾病患者,如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多囊肾疾病容易引起流产,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因害怕该病需终止妊娠,常常不愿意接受基因筛查。研究发现,生育期慢性肾病患者常因无法生育引起忧虑,医生应予以重视。

2. 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患者的基础疾病也随之加重,肾功能恶化并出现并发症。

医生必须与患者联合做出良好的治疗计划,加强病情监测,准确把握病情变化,尽可能使危险降到最低。一旦病情加重,则需要加大药物剂量有效抑制肾病发作,这也意味着妊娠需要立即终止。

可见,妊娠虽然是人类的自然本能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慢性肾病增加了产科和围产期并发症。患者需要承受更多来自畸形妊娠、严重医疗风险、家庭负担、工作和社会关系等各方面心理压力。

妇产科及肾内科医师应以各期的慢性肾病患者为中心并做好医患配合决策,不断积累对于该病的治疗经验。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共同决策提高妊娠率、改善妊娠结局,才能实现病人的自我价值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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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obgyny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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